2005年2月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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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攥着承包权证赢下官司
胡天玉

  近几年,庆元县掀起了开发小水电的热潮,贫瘠的土地一下子变得值钱。但因征地数不同,导致每户所得征地款有了差别,从而引发了一些矛盾。该县岭头乡村民吴庆水就是经过数般波折,最终通过法院裁定才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征地款。
  事件要追溯到1999年,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,吴庆水抽到了一块离家近、地势平、土质又好的地,并且签了名、划了押。可因为车祸,他在病床上整整躺了两个月。等他从医院回家,发现那块本属于自己的好地已经到了村主任哥哥名下,自己的承包地换成了一块离村约3公里一个山坳里的1610平方米的地。吴庆水很清楚,虽然那块地面积较大,但不管怎么耕作产量也不如原来抽到的那块600平方米的好地啊!吴庆水找到村主任吴某理论,村主任就一句话“这是村民大会的决议,你那块地虽然偏点、贫点,但是面积大啊,打的粮食也不会少!”老实巴交的吴庆水只好忍气吞声在这块“投入多、产出少”的地上耕种。
  2003年3月,龙井电站开始征地,吴庆水的那块山坳地正好属于征地范围,1610平方米的地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补偿款计算,共有24000多元钱的征地款,加上地上林木的返还款6万多元,吴庆水一户总共可拿进8万多块钱!而其他村民的返还款都比他低,很多人都觉得被他捡了个大便宜,尤其是村主任吴某心里更不是滋味,以前变戏法似地把这地换给了吴庆水,如今是一下子就亏了1万多元钱啊!于是他纠集一帮人找吴庆水要钱,理由是“当时分地考虑到山坳地产量低,所以分给你的那块地面积比平地大了一倍多,现在征地你要按人均面积算,多出来的部分必须拿出来分,就是不分至少也应该交给村集体”。吴庆水不干了,他讲“当初分地你们坑我,我没出声,现在你们又要来讹我!这钱是给我的征地款,我一分也不会拿出来!”那些人见他不肯,就在村里以各种方法挤兑他。吴庆水一家人虽然处处小心翼翼,但还是时不时被人算计:雪白的番薯粉晒在坪上让人倒进很多沙子,稻田里的水经常被人放干。尽管这样,吴庆水始终不让步。村主任吴某就一纸诉状把吴庆水告到了法院,要求判令吴庆水返还土地征用补偿款16505.37元给村集体。
  庆元县法院依法向吴庆水发了传票,活到40岁还从没进过法院大门的吴庆水只得糊里糊涂地出庭应诉了。在庭上他只出示了一份证据,那就是1999年分地时庆元县人民政府发放的《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》。
  法院审理认为,吴庆水于1999年就发生争议的这块地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,其出示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户主(承包人)为吴庆水,该证同时还明确了该块地的面积为1610平方米,依照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,谁拥有承包使用权,谁就是征地补偿的受益人。
  接到裁定书后吴庆水激动不已,他说:“法院的裁定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,我再也不怕谁来找我要钱了!”(胡天玉)